关于我司后续开展商标代理相关业务的通知
关于领取“商标数字证书”的通知 202421(总第339批)
发布时间:2024-06-11 信息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
已提交“商标数字证书”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,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“商标数字证书”。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。
附件:1.“商标数字证书”领取注意事项
2.“商标数字证书”领取名单
商标局
2024年6月11日
附件2
“商标数字证书”领取名单 202421(总第339批)
一、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
序号 | 代理人名称 | 领取方式 |
---|---|---|
31 | 赣州远创君协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| 邮寄 |
32 | 深圳市恒盈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| 邮寄 |
33 | 北京法贤律师事务所 | 邮寄 |
二、商标数字证书被邮政快递退回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
序号 | 代理人名称 | 业务类型 | 领取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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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神来之笔(深圳)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| 维护 | 自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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